(2)甲方有权视业务需要及乙方业绩情况等随时解除本合同。
除应当支付的劳务报酬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4)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或补偿甲方元代替通知。
(5)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的,每拖欠一日按照所拖欠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提供劳务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损失的金额据实赔偿。
第六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盖章或者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签字: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签字: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