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程质量监理:
乙方应无条件地接受甲方及管理单位对施工质量及进度的查验、监督。
七、质量与验收:
7.1隐蔽工程验收:
7.1.1.凡隐蔽工程首先由乙方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7.2.检查与返工:
7.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所列标准、规范设计和要求以及施工中的自检,随时接受甲方的查验。
7.3.安装:
7.3.1.乙方施工范围:安装空调设备、水管、冷凝水管、通风管的设备开机、调试,并保管每台空调的附件(如:合格证、说明书其它文件),统一整理后,待完工时交于甲方。
八、结算方式:
8.1.按陕西01安装定额人工费以36元/定额工计取,机械费由乙方收取其中的50%,辅材由乙方收取其中的70%。
8.2.高层增加费、脚手搭拆费人工费由乙方计取,工作量由甲、乙双方现场核对以实际施工量为依据进行结算。
8.3.系统调试费一次包干为2万元整不作任何其它调整。
九、工程款支付:
9.1.月进度款按月进度量60%支付,每年终结算按已完工作量的80―90%支付。
9.2.工程完工付工程施工总量90%。
9.3.决算后一月内付到总价97%。
9.4.留3%保修金,按国家相关规定到期退还,保修期间如果式甲方材料等造成的维修工资由甲方支付、如果是乙方施工不当等造成维修工资、材料必须由乙方自认。
9.5.甲方在支付款过程中如由特殊困难时乙方应保证工程的连续性,但甲方也应征得乙方的认可,在双方协调的期限内给予补上。
9.6.在施工过程,如果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中途停建、缓建(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做好各项误工措施,如停工超过七天的,甲方应承担工人适当的生活费,但不能超过1个月。
十、争议:
10.1争议:
10.1.1.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优先以双方友好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则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10.1.2.发生争后,除出现下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并保护好已完成的工作: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11.1.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子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安装产品经甲方验收合同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且甲方支付完验收款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十二、备注:
12.1.不可抗力:
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推迟,推迟履行合同的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合同的价格不因不可抗力而改变。
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甲方或乙方)就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甲方或乙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四天内提出具权威独立第三者证明,甲乙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
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台风,地震,水灾,禁运,罢工等以及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
12.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为依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