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场摊位租赁协议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市场摊位租赁协议合同1
出租人:农贸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摊位从事农产品贸易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板集农贸市场号摊位,面积平方米,用于农副产品交易。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4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四条租金
租金共元,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现金/支票/汇票)为租金支付方式;签合同日内乙方交元,年后再交租金元,然后依次交纳。
第五条保证金
是否收取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约定。
第六条保险
1.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及有关必须险种。
2.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各项税费。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6.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7.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8.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第2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2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3.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