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计划用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以,价值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证机关及各一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借贷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借款单位(人):(章)
负责人:财会人:贷款方贷款单位(人):(章)
负责人:经办人:公证单位公证机关:(章)
公证机关负责人:(章)签约日期:年月日
借贷抵押合同3
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条还款方式:
按月结息,先付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四条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五条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六条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七条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
第八条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九条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归还抵押物品。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