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承租人应按约定支付租金。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
1、出租人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致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减收相应租金,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出租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2、承租人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的,应提前xxxxxxxxx日书面通知出租人,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
3、在合同期内,出租人不能擅自解除该合同。
第六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出租人应负责其提供的租赁场地及专用设施的维护,保证其符合承租人租赁使用的需要。
2、承租人对租赁场地及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责任。
3、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不影响现有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有权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扩建,且无需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第七条、租赁场地的交还
1、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承租人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xxxxxxxxx日内将租赁场地及出租人提供的配套设施交还出租人。
2、承租人在交还租赁场地时,不需要对租赁场地恢复原状,对处于租赁场地内属于承租人所有的物品应由承租人负责清理。
第八条、保密
出租人保证对从承租人处取得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违反保密义务的,出租人应承担承租人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出租人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出租人应退还承租人相应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依法向安徽省合肥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xxxxxxxxx份
出租方xxxxxx份
承租方xxxxxx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办公场所租赁合同12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_____广场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位置及面积:该房屋位于市____路__号“_____广场”产权标识__层号房(实际标识座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