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自愿放弃就工伤赔偿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五、甲、乙双方均已了解协议的法律含义,双方为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定本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伤赔偿和解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公司名:
住所地为路号,法定代表人:
甲方于年月日在公司工作期间,由于甲方严重违规操作造成中指、无名指手指盖半节处被机器排污底阀风叶碰掉。鉴于双方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属于工伤及其处理结果均已清楚的了解,为解决甲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诚实守信的精神,平等协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协议如下:
一、赔偿金额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前已经支付甲方医疗费元、看望费元、人情费元、工资元。
2、乙方为甲方在平安保险办理了意外伤害险,甲方在受伤后,在通化伤残鉴定中心鉴定伤残级别未鉴定上等级,共花费鉴定费元,拍片费元,并由乙方支付。
3、在本协议第一条第1、2项(共计:元)确认各项费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再一次性支付甲方下列各项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后续医疗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整)
二、付款期限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通过现金方式支付上述款项。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的权利。
五、甲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六、因为自甲方到乙方公司工作至工伤发生之日未满两个月,乙方尚未完成甲方社会保险的办理。所以,甲方自愿放弃如下权利:
1、要求乙方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权利;
2、依照社会保险而享有各项权益的权利。
七、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终结有关工伤事故赔偿问题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甲方不得另行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双方再无任何纠纷,并且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及工伤赔偿事宜所享有的一切仲裁、诉讼等权利。
八、签订此协议劳动关系解除后,如甲方自愿回到乙方工作,双方可再签订劳动合同,重新确定劳动关系。
九、违约责任
因甲方违约而导致仲裁、诉讼或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费、通讯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及其他经济损失。
十、以上条款,甲、乙双方自愿遵守、履行。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工伤赔偿和解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乙方员工,甲方于年月日在莆田市城厢区工地因工受伤,甲方与乙方工伤赔偿纠纷一案虽经莆田市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闽莆城劳仲案〔〕号),但为了更妥善解决本案,使得甲方能够尽早得到赔偿,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停工留薪工资、住院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人民币四万六千元。
二、甲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属于社保机构支付的项目,甲、乙双方应当互相配合去申领。
三、甲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双方的劳动关系立刻解除。
四、甲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自愿放弃与城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中赔偿差额的权利,不得就本次工伤赔偿再向乙方追究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