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方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采取合适的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后日内向对方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书面证明文件。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可由双方友好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免除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选择下面第种方式解决:
1、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约定合同条款的,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