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老化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0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转租
乙方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转租人的租赁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一个月房租做为违约金并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
2、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4、其他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
5、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第七条
乙方可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在不破坏建筑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整合改造。但不得违反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也不得侵害任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租赁期满,装修残值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拆除装修,将房屋恢复原状后交还甲方。
2、乙方不拆除装修,装修残值归甲方所有。
3、乙方不拆除装修,甲方补偿乙方装修残值款后,装修残值归甲方所有。
乙方违反甲方意愿或违反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装修的,除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外,甲方可以不退乙方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样,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所指“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业主规约》、《装修管理手册》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合理折旧后)。
2、租赁期内,乙方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3、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及附件)共页,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理人:代理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写字楼房屋租赁合同精选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