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以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的房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担上述房产,应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协议。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额的千分之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上述房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
2、
十二、本租房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租房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四、本租房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租房合同副本一份,送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租房合同样板年租5
出租方(房东)【甲方】:联系电话:承租方(房客)【乙方】:联系电话:
一、租期暂定。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租期内房租。乙方按一次付给甲方,同时乙方不得转租。
三、乙方负责租期内的水电费等自主需要产生的费用。其中水费按照五元/人/月结算;电费按照实际使用度数结算,甲方按照每度电壹元标准收取电费。
四、乙方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峻。
五、甲、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乙方不得擅自损坏、拆改房屋结构,如需装潢,需经甲方同意方可。
七、在租期内的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如发生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有乙方负责,并按价赔偿给甲方。
八、租房押金为:乙方到期不续租,产生费用全部结清完毕,甲方需将押金退还乙方。
九、乙方不得在租住房屋内从事传销等违反国家法规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出租房屋。
十、如在租房期间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如:政府规划拆迁
等,乙方需遵守国家政策及时和甲方联系,双方协商,甲方有权结算并退还乙方租金、解除协议。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二、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附:1.电表底数:(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协定日期:****年月日
租房合同样板年租6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