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
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合作关系自然终止。
2、合作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作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合作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
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小学、初中、高中一对一)按约定取得元、元、元人民币次课的授课报酬;(小学、初中小班教学)按约定取得元、元人民币次课的授课报酬。
周一到周五的托管班工资方案:以月为单位,每月基本工资元,另外每位同学元(
第一个月每位老师限带人,从
第二个月起按个人教学能力增加学生人数)。
注明:
1、每次课个小时。
2、小学生期中或期末考试每位同学达到分以上者,每次课的课时费增加元(一对一学生增加元)初中生达到线者每次课增加元课时费,个别学生另作要求。
3、托管班的学生下个月续费者奖励元每人,流失一个罚款元。
4、工作满年者每个月基本工资增加元。
5、小班学生以六个为基准,学生每多出一个人,每次课的课时费增加元。
特别情况另行通知,达到双方意见统一。
6、学生试课成功,在交费的
第一时间将奖励该老师元人。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教案(每周晚上之前将本周末上课内容发送给甲方);按时到岗、认真上课;保证每次课时(45分钟节课)的完整,内容的充实;对学生进行考勤及纪律管理。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课后对有关上课内容的询问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并提供最终考试成绩等。
2、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学生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
3、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按时支付授课报酬。
2、向乙方提供学生的背景资料,讲明授课要达到的目的,协助提供和授课有关的业务资料。
3、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