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方每个月可以在不影响 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 次, 方在周六上午八点 接到 方居住地,于周日下午六点送回 方居住地,但应提前通知 方,方也可以到学校探望,寒暑假可以与 共同生活天,如方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 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探望, 方有协助的义务;
8、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 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 存款:双方确认共同存款 元人民币(大写: ),双方约定于___年___月___日前,甲方分得 元人民币(大写: ),乙方分得 元人民币(大写:);
2、 房屋:夫妻共同居住的位于 市县(区)住房的所有权归 方所有。
3、 其他财产:甲乙双方各自的衣物及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四、 债务的处理:
1、甲乙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发生的共同债务。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 离婚后,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 元人民币;
六、 甲乙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七、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分保留一份。
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八、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男方(签字):____________ 女方(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