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
(1)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2)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承租方(乙方):___
地址:___地址:___
联系电话:___联系电话:___
身份证号码:___身份证号码:___
出租之物业座落于厦门市,共计房厅,室内设备及装饰包括等。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水表底数,煤气表底数M3。
一、租赁用途为之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二、租赁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每期交租应提前天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元整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下列项费用:
1、水费;
2、电费;
3、煤气费;
4、有线电视费;
5、物业管理费;
6、电话费;
7、宽带上网费。
六、租赁期间如有拖欠租金,甲方可每日按拖欠租金的5%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七、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及结构,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备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乙方需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未续租又逾期不归还房屋,甲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离,并向乙方收取壹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九、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否则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十、租凭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向对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十一、乙方不得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按违约论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乙方独自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
十二、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法律政策的规定而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后的相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
十三、乙方如为外来人员,须遵守本地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到租赁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十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名/盖章):___乙方(签名/盖章):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