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校外住宿安全协议书范本5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文明的生活习惯,创建文明和谐的大学生生活环境。学校决定,凡入住学生在入住前,要认真阅读《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手册》并签字认可,以表明其对学生手册中内容的知晓、认可、遵守。此项措施旨在保障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预防事故的发生。
1、服从学院统一安排,不将床位和钥匙转给他人使用,不擅自带异性和校外人员到访宿舍或留宿,积极配合宿管部门的管理,对宿舍检查主动配合。
2、尊重管理人员,对到访的领导、老师和管理人员等起立迎送;尊重他人权益,维护学生公寓和谐的生活秩序,不大声喧哗、吵闹、起哄、打架斗殴等。
3、维护和保持学生公寓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坚持每天做好本寝室(含卫生间、洗漱间)的卫生清洁工作,主动将垃圾送至垃圾桶;不在寝室门窗上张贴物品。
4、保证用电安全,不使用或存放“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取暖器、电炉等违规电器,不私搭乱接电源,不在宿舍内做饭,不在宿舍内使用蜡烛和其他明火。若有违章使用或存放以上器具,公寓管理部门有权没收销毁。
5、做好个人财物(现金、手提电脑、手机、饭卡、证件等贵重物品)的妥善保管,不乱丢乱放。
6、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水电和消防设施的完好无损。
7、不在宿舍内存放公安部门管制的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不乱丢瓜皮、果壳、纸屑和乱倒污水,不在宿舍及公共场所墙面乱贴乱画。
8、寝室内禁止养(玩)宠物,禁止酗酒和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禁止传播非法刊物和黄色音像制品,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9、珍惜生命,注意安全,不攀爬围墙、门窗、树木、栏杆、阳台的护栏等。(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宿管办留存一份,班级(或宿舍)留存一份。)____学生公寓_____寝室承诺人(签名):
校外住宿安全协议书范本6
为了加强学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学校管理规定,我校不允许学生私自到校外住宿。针对个别因特殊情况并经家长及辅导员同意在校外住宿的学生,经协商,校方允许其居住校外,但学生本人及其家长需就有关问题签署安全保证书,内容如下:
1、外宿生保证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生手册》的各项要求,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校纪校规。
2、外宿生必须保证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学与各项集体活动,不能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否则将按学生违纪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3、外宿生保证要经常认真学习安全自救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自我解救能力。
4、外宿生保证要自觉维护校外宿舍安全。不打架斗殴,不聚众闹事,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确保自身在校外的人身安全。
5、外宿生要加强防盗意识,要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严防丢失。
6、外宿生保证服从学校、房东、家长的管理,遵守法规校纪,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按时返回住点。
7、外宿生保证遵守社会公德,不沾染“黄、赌、毒”,不进入电子游戏厅、网吧及其它娱乐场所。
8、外宿生保证在来回学校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在路上、街道逗留玩耍,不准下河塘洗澡;在校外不准乱吃零食乱用餐、饮生水,注意防水、防火、防电、防人身伤害。
9、外宿生在校外期间的所有安全,由外宿生本人和家长负全责。外宿生在校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财产问题,与学校无关,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校外居住学生保证如出现考试不及格现象、受到处分或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必须立即返回学校集体宿舍,集中学习生活。
11、本《安全保证书》签订后需经南京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所涉费用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并理解本保证书各项内容,对保证书的执行无任何意见。
学生本人签字:
年月日
学生家长签字:
年月日
校外住宿安全协议书范本7
甲方(房东):乙方(学生):
租(借)住房屋详细地址: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详细地址:
住处学生总数:
为保障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及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强对校外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根据《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遵照知情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及学校就校外住宿生安全事宜,经协商签订如下管理协议:
一、校外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应由甲方(房东)、乙方(学生家长)共同负责,因工作失职或责任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二、学生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属于学生(家长)本人自愿的个人行为。
三、甲方(房东)住宿环境、安全条件必须符合公安、消防、安监、食品卫生的相关要求,并持有安监、消防部门及所辖派出所的相关证件,否则不允许招学生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