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为不含税
3、合同签定后1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为工程定金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乙方即进场开始施工。
4、乙方设备到达现场后,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40%为工程进度款,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圆整);
5,乙方将空调安装完毕后,室内机可以出冷或热风后,甲方付清全款,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圆整)
6、以上价款不含物管费、不含外机高空吊装费、空调内外机系统电源、检修口及空调主机水泥基座费用、与空调相关的所有土建及装饰费用。
7、甲方未将全部货款付清以前,其采购产品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将全部货款付清后,其所有权实时转移归甲方所有。
8、甲方未按期付清货款前,所采购产品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权通过各种形式将标定物进行合法拍卖、转让或以其它方式保留其所有权,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民事责任。如发生纠纷由乙方选择诉讼地点。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除洽商外,如乙方延期交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3、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甲方责任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协调配合工作;
2、甲方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开支并协助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出入证明。
3、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0%的违约金。
4、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一个月内,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及附属材料,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5、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6、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自验收之日起,空调机器设备保修12个月,管线系统保修期为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2、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空调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定合同予以确定。
第七条、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