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约: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有关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外安排的工作。
(3)乙方因违反劳动纪律,被辞退的。
(4)乙方因失职,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企业因生产经营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而人员有多余的。
(7)企业宣布解散或承包期满。
3、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合约: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
九、合同变更
本劳动合同已通过政府劳动部门的备案,自签订之日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要求修改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十、劳动争议
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温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十一、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甲方:办公室:乙方:
总经理:
日期:
劳动机关鉴证(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