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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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运营抖音、快手等新媒体直播业务展开合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1甲乙双方在直播带货领域开展合作,双方共担相应风险,共享合作利润。
1.2甲方提供直播场地、直播运营、货品供应链,乙方提供主播、直播间的搭建以及支付投流费用等,双方按照带货营业额扣除相应费用后,按利润对半分红。
二、合同期限
2.1双方合作期限为叁年,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
2.2合作期限届满,如需继续合作的,双方须于合同届满前5天内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三、合作的开展
3.1合作期内,甲方提供直播,应当保证合作场地的正常使用。
直播场地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2乙方负责搭建直播间,并提供直播设备(电脑、手机、打光灯等),直播设备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搭建直播间的费用以及设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3乙方负责主播招聘并每日派遣不少于两名主播到直播间直播。
主播应当按照要求的时间以及规定进行直播,并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场。
主播离职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导致直播时主播人数不足的,乙方应当立即派遣其他主播进行直播,并不得影响直播的进行。
乙方应当与主播建立劳动关系,主播的工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4直播账号由乙方注册,成功运营的账号由双方确定,并将确认的账号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合作期内,成功运营的账号由甲方使用、运营和管理。
合作期满,成功运营的账号归属于乙方所有。
3.5甲方负责直播间的投流、直播间的排品以及对主播进行相应的培训。
投流费用由乙方承担。
前期起号投流费用在100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该笔费用。
投流费用超过10000元的部分,作为运营成本,由双方共同承担,从营业额中予以扣除。
3.6甲方提供直播带货的货品供应链。
采购货品的费用、包装费用(包装材料、人工费)、运输费用(物流和快递费)作为运营成本,由双方共同承担,从营业额中予以扣除。
3.7平台公司所收取的服务费用,作为双方运营成本,由双方共同承担,从营业额中予以扣除。
四、售后服务
4.1前期售后服务,由甲乙双方指定一人作为售后服务人员,负责售后服务。
4.2后期售后服务工作量较大时,由双方协商招聘专业售后服务人员,费用作为运营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从营业额中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