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对于退换货而产生的费用,作为运营成本,由双方共同承担,从营业额中扣除。
4.4直播带货后期货物量较大时,货物的仓储费用作为运营成本,由双方共同承担,从营业额中扣除。
五、利润的分配
5.1甲方负责提供货物销售的店铺并负责营业的收款,乙方负责掌管销售数据、监督营业额并对营业额数据每日进行核对。
5.2甲乙双方按照直播带货后的利润对半分成,各分配50%的利润。
利润以营业额扣除货品采购费用、包装费用、运输费用、平台费用、退换货产生的费用、仓储费用等相应运营成本后的收益。
5.3甲乙双方按月进行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每月月初对上月营业额数据进行对账,对账完成后当月完成对上月利润的分配。
六、违约责任
6.1甲方在乙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提供的场地不能保证正常使用的,应当及时提供能够正常使用的场地;经乙方要求后,仍不能提供正常使用的场地,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成功运营账号。
6.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收回成功运营账号以及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1)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展或者和第三人合作开展与甲方相同、相似、相竞争业务的;
(2)合作期内,擅自终止合作的;
(3)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平台账号或者合作银行账号内的收益占为己有的;
(4)未按时根据甲方要求派遣主播进行直播或者主播迟到、早退、提前离场的。
七、竞业条款
在合作期限内,乙方不得自行开展或者与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合作开展与甲方相同、相似、相竞争的业务合作。
八、不可抗力
8.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之事由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合同全部或者部分不能履行的,不应当认定为违约。
因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双方可协商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一方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8.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以下方面:
(1)政变、骚乱、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总动员;
(2)地震、水灾、瘟疫、传染病毒、公共卫生事件等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3)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九、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一致同意向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其他
10.1本协议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当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0.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
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