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双方合同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试用期,试用期为个月。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向乙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所谓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伪造学历、证书与工作经历的;
2、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中所含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3、体检未通过、乙方的用工手续不完备;
4、乙方在试用期内请假次数超过5天或者迟到早退超过4次
5、患有传染性、精神性、不可治愈性以及其他严重疾病的;
6、隐瞒病史或工作经历的;
7、不能按照岗位职责(职位描述)完成相应的工作要求的;
8、拒绝接受领导交办的任务的;
9、有任何违法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的行为的;
10、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诸如:态度粗暴、待人接物没有礼貌、行为举止令人感到不适。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甲方无须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都无需提前通知对方,该终止期已经视为双方彼此明确的内容。如甲乙双方欲续订劳动合同,应在本合同到期一月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后的劳动合同条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与本合同不一致,以双方续签后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为准。
甲方根据公司工作经营情况,安排乙方在(地点)到部门担任工作。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乙方基本工资依据职位和岗位等级标准支付,正式录用后每月基本工资为元,试用期工资为元,每年依工作表现调整。
乙方承诺保险由自己购买,甲方不得再行支付乙方保险费用。
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和乙方的个人表现和业绩发放奖金,奖金的数额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绩效来确定。
三、甲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并逐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将通过民主程序并告知乙方,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实施奖励和处罚。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乙方进行考核,根据能力和工作表现等安排调整乙方工作,保障乙方工作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可视经济效益和乙方的技术水平、业务熟练程度、劳动效率、工作绩效等逐步提高乙方的劳动报酬。
四、乙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善离职守。按时保质完成甲方指派的合理的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保守甲方的业务、技术及有关文件的秘密,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范围相似的任何第二职业。按甲方的合理要求加班和出差并享受相应的加班费、调休或者出差补贴。
五、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无须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的情形:
(1)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诸如: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诸如: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同时在其他地方兼职,对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甲方协商一致的;
(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4)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