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国家政策或单位规定致使甲乙双方不能完成房产证过户手续时,乙方和丙方应协商解决,达成统一意见并履行后则不视为违约行为。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即构成违约,甲方应赔付违约金(乙方支付房款的30%)、装修费用和其他相关的损失赔偿。此情况下,丙方应返还乙方支付的全部房款和利息,并赔付违约金(乙方支付房款的30%)、装修费用和相关损失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即构成违约,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所支付的费用无权要求丙方返还。
4、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即构成违约,丙方应返还乙方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赔付违约金(乙方支付房款的30%)、装修费用和相关损失赔偿。
5、一方违约他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如守约方决定不解除本合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并不免除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本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