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a.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b.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补充约定
1.签约方确定以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
2.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
为了保证纳税人网上电子报税和网上认证的正常使用,处理计算机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甲方委托乙方为税务相关应用软件的技术服务方,为此甲乙双方签定技术服务合同如下:
第一条项目名称
网上电子报税、网上认证运行维护。
第二条具体内容
纳税人的网上电子报税、网上认证、个人所得税软盘申报、四小票采集、出口退税申报、出口退税网上预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软盘申报等应用项目。
第三条服务对象
甲方指定乙方承担的税务(分)局及其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具体包括如下税务(分)局:
第四条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为乙方指定所需委托服务的相关税务(分)局的纳税人。
2、甲方制定服务公司考核办法;参与并组织税务(分)局、纳税人实施对服务公司的考核;组织服务公司的推介会。
3、甲方按合同定期支付乙方服务费
第五条乙方的主要义务
1、乙方根据服务范围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热线、现场、软件升级、传真、电子邮件等服务;为税务(分)局组织的培训工作免费提供师资人员;安排人员在双休日内接听咨询电话。
2、乙方对可能影响网上应用的问题,应提前向税务(分)局说明情况,并及时告知纳税人;
3、乙方对相关税务(分)局的支持工作,作定期书面总结并提交甲方和税务(分)局;及时向甲方和税务(分)局报告与网上应用服务相关的重大事项。
4、乙方每月派一人支持税务(分)局的网上电子申报和网上认证局端软件操作。
5、乙方自觉接受和配合甲方、税务(分)局和纳税人的考核。
第六条计费标准
根据网上电子报税和网上认证实际使用户数,按每户网上电子报税企业每年120元、代理60元;每户网上认证企业每年80元、代理40元计算。
第七条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按月结算,每月支付上月费用。
第八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九条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