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标准
(1)炒面大碗(干面五两):4元 小 碗 (干面四两):3元
(2)汤面大碗(干面四两):4元 小 碗 (干面三两):3元
(4)馒头 干面三两:一个5角 包 子 干面一两:一元2个
饼子 干面三两:一元2个
(5) 蛋汤:5角 米汤:免费
(6) 现炒蔬菜:5-7元 现炒肉菜:8-12元
(7) 物价普遍并持续上涨期间允许餐厅根据成本酌情浮动,涨价须经公司批准后公示。
(8)公司未定价的商品与饮食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办公室实行监督。
第八条:
营业约定
1、协议有效期内,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业。乙方如擅自停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没收保证金并解约。
2、乙方不得擅自将经营权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甲方因而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负责相应赔偿。
3、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及方式,擅自变更食堂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如如有违反,甲方即终止与乙方之合作协议。
4、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须依照本协议之规定为员工提供饮食,不得以任何名义及方式降低伙食质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之合作协议。
5、乙方须在每周三向甲方提供下周菜单,甲方有权对下一周的菜单进行审核作修改,并在周四前审核完毕,并回传至食堂承包商,食堂承包商应严格按照菜单操作,特殊原因必须变更菜色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为甲方提供米、面、油及其他肉类的品质检验报告,并由甲方进行抽检。
7、甲方(办公室)有权对乙方原材质量、营养搭配、服务质量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要求乙方立即改善;并视情形由办公室出具书面整改通知。
第九条:
水、电
1、经营期间水、电、煤费用由乙方自理,并及时交清。
第十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必须具体改善伙食状况,经过两次以上要求整改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可以不经一个月的预告而随时终止本协议,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如欲解约停办,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并经甲方同意。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解约停办,甲方可没收其保证金,乙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
甲方在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可与乙方终止该协议,且乙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三条:
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七、九、十二条各款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视情节轻重要求赔偿。
第十四条:
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者,甲乙双方协商增订补充条款,同效力于本协议。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如有异议,协商不成,本协议即终止作废,乙方应立即退还场地,费用乙方自理。
第十六条:
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存档。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