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七、 乙方的义务
7-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符合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
7-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7-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所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若有损坏,照价赔款。
7-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及设备,如因乙 方的过失或过错使房屋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就承担全部责任。
7-5.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存放危险品及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 合同终止及解除规定
8-1.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都需提前30天通知,否则均构成违约。
8-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将承租的房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如乙方不予以带走,均视为放弃,可任凭甲方处置。
九、违约处理
9-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金双方同意为¥_______元整。(大写:贰仟元整)
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的保证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差额由乙方补齐。
9-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3.房屋因不可抗力(如特大自然灾害、地震等)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其它条款
10-1.甲、乙双方要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填写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