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1个月内,陪同意欲承租该房屋的人员,在通知乙方情况下进入该房屋内进行察看;
2、若本租约期满或提前终止与解除后5日内,乙方仍未将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屋,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3、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他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依据租约规定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2、该房屋的自然损坏应由甲方负责修复,但乙方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如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或未合理使用该房屋,则修缮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该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
第八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租约规定按期足额缴纳租金、押金及各种费用;
2、乙方如发现该房屋及设施有任何损坏或险情,应当及时通知甲方,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或险情扩大,并予以积极配合;
3、乙方未明确续租情况下,乙方应允许甲方在租赁期届满前1个月内,在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带有承租、购买意向的人参观该房屋;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转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该房屋;
5、乙方应按本租约规定正当使用及妥善保管该房屋及有关设施;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装、改建、加建供排水设备、电线、水管、燃气管或安装任何设备、装置以致需要额外的电线、燃气总管道、水管,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7天仍不能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要求将起租日顺延相应天数。
2、如甲方在乙方紧急通知该房屋存有重大安全隐患情况下,仍延误向相关部门报修而致使该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即提前收回该房屋,无论自用或者转租,均按违约处理,违约金相当于两个月租金。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年租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缴纳租金及滞纳金,或如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补足押金的,则除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缴纳各款项之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如因乙方本人或其应负责的其他人的过错造成了该房屋或设施的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或维修至甲方满意的程度。
3、乙方自行转让该房屋,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该房屋的,除乙方因此所得收入全部归甲方所有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同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且经两次书面通知后未纠正,甲方即有权解除本合同或从乙方支付的押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欠付租金、各项费用)。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应将所收乙方款项扣除乙方应支付的租金、费用、赔偿、违约金(按两个月租金计)后在本租约解除后三日内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所支付的押金尚不足弥补甲方应收取的款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十条 其他说明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煤气________,有线电视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姓名(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姓名(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