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改房屋用于合法经营。
2、该房屋初始租赁期共__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初始租赁期以物业交付该商铺给甲方的时间为准,截止日期随之正常变更。)
3、以上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乙方未违反合同相关条款,并有意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叁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重新商定租赁金额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起始第一年,月租金为¥_________元,季度租金为¥_________元,年租金为¥_________元。
2、第二年,月租金为¥_________元,季度租金为¥_________元,年租金为¥_________元。
3、第二年,月租金为¥_________元,季度租金为¥_________元,年租金为¥_________元。
4、房屋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收条。(以上租金为不含税金额)银行转账的,乙方保存好银行转账条,每个季度末提前十天将下个季度的租金付清。
5、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押金人民币¥14000元,(合同期满,房屋设施在没有损坏及其他费用都结清的情况下,押金全额退还)。
6、在租赁期间,乙方承担物业产生的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乙方在物业租赁期间,应按时交付负担的费用(物业费、电费等)。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3、对乙方的装修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义务。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转租与买卖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的产权进行买卖交易,买卖交易完成后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产权变更后相关文件及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按合同份数加钉与此合同一起保存,并将收款方式及共同达成的其他条款写进合同备注,以方便乙方缴纳房租,如无特殊情况无需更换合同。
2、甲方如对该房屋进行买卖交易时,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不得在乙方未同意的情况
下,影响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该房屋的正常使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3、甲方出售该房屋产权的,在等同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4、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间内将该房屋的租赁权转让给第三方用于正常经营。
5、乙方转让第三方经营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经营的。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相关经济补偿。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该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原始结构。
(2)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5)拖欠房租累计达1个月以上的。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判断的,应于10天内向对方说明具体情况。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