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本人物品及时搬出本房屋;逾期五日不搬,视为乙方放弃物品所属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6.7租赁期满前二个月,甲方与代理方有权在提前通知乙方情况下,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带未来客户看房,乙方应予以配合。
6.8甲方有权授予代理人行使甲方的权利及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或代理人应出示该房屋相关的法律证明及各自的身份证明,并保证其为本房屋的合法拥有人及具有合法地位。
6.9租赁期满后,甲方应与乙方共同清点室内设备设施;在设备设施良好,且乙方已经结清本房屋使用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燃气费,宽带、电话费、有线收视费、停车费等)后十日内,甲方应将全额押金退还给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7.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条款,按时支付押金和租金后有权使用本房屋。
7.2承租区域内的装修费用及协调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
7.3乙方对承租区域进行的装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并提前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提供内部装修设计施工图;待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乙方方可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4在装修和使用的过程中,乙方对承租区域的主要结构及装置进行任何改动、改变或调整,应先征得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批同意。
7.5乙方在装修工程开工之前将装修方案提交甲方物业管理机构,获得批准后方可施工。
7.6乙方应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及本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7.7乙方在租赁区域内保证其营业活动的合法性;不得存放违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如乙方违反,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
7.8乙方在承租期内如需将其承租区域转租、转借给第三方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7.9乙方在承租期内应遵守物业管理机构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7.10乙方在装修期间和平日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水、防电、防火、放盗,因乙方过失造成水灾、火灾、伤亡等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相关的经济赔偿。
7.12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连带责任的,所造成的相关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相关的经济赔偿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乙方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八、违约责任与合同终止
8.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1.1甲方不能提供本房屋的产权证明。
8.1.2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的无法继续履行,在乙方结清使用该房屋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的前提下,乙方所交付的租金按日结算,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但没有使用的租金及押金,并赔偿乙方相当于壹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8.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本房屋的内外结构,损坏本房屋的设备、设施不及时修复,或者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8.2.2乙方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8.2.3因以上原因双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无须退还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及剩余的租金;如押金不够赔付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可再向乙方追偿。
8.2.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按日加付其月租金的5%作为滞纳金;逾期十五日仍未支付房租视为乙方自动退租,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支付守约方壹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8.4合同终止
8.4.1租赁期限届满。
8.4.2一方进入破产、清算、解散或任何类似程序。
8.4.3一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资产或资产的重要部分被扣押、禁运或征用,如甲方发生上述问题则甲方归还乙方全部押金,并承担乙方所遭受的损失;如乙方发生上述问题,则甲方无需退还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及剩余的租金并承担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九、免责条款
9.1“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预见、无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现象;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地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履行失败、迟延,不得视作对本合同的违约,声称因不可抗力事件丧失履行能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尝试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9.2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十、争议解决
10.1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解决争议期间,双方在所有其他方面应继续执行本合同。
十一、补充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订和终止均受正式颁布的中国法律法规的保护。
11.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方执一份,做为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的依据;并做为甲、乙双方的见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