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
3、甲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4、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30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八、赔偿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费用: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赔偿费用;
2、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赔偿费用。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乙方应服从甲方施工安排,听从甲方调遣,按照甲方要求到指定施工场所施工,甲方承担乙方的食宿费用以及来回的差旅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