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招待客户费用,应向公司提出申请,未经公司批准的招待费用,由业务员自理。
8、全程负责与客户订单的业务跟单工作,按订单规定保质、保量、准时完成与客户的收发货工作。
9、巩固老客户,开发新客户,代表个人更代表公司,对客户有礼貌,善待客户的意见与投诉,并及时向公司传递信息,建立良好的客户群体与客户关系。
10、与甲方正式签署本合同后,在本合同合约期限内,乙方不得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合同内容的合作,不得有炒单其它公司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人民币20万元。
五、合作形式
(一)乙方作为甲方的外贸业务员,按甲方制定的市场运行模式及要求,在国际市场承接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的电源业务。
(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与提成如下:
1、乙方底薪为RMB20__/月
2、乙方的销售提成为利润的60%
(三)为便于乙方拓展市场,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销售平台(如阿里巴巴、国内国际展会、ECVV等)。但提倡风险共担。乙方若达不到甲方规定销售额,需与甲方共担费用。
六、工资、提成发放日期:
1、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支付上个月的基本工资;
2、提成发放日期为收到货款当月支付当笔提成金额的50%,年底支付剩余全额。
七、合作合同的终止
1、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条款,并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未能纠正过失。
2、乙方错误地使用不同程度损害了甲方有关声誉,或在承接业务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损害了甲方商标的合法性和专有性。
3、终止合同后,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誉开展任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乙方
每次将赔偿人民币捌万元违约金。
六、合同的未尽事宜,以及针对本合同内容的完善,双方可作“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多份“补充合同”之间有矛盾之处,时间后的为优先解释顺序;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经签字后生效,叁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章):
时间:年
月日日期:年月乙方签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