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附件
14.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4.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八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九条通知
19.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9.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9.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一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债权转让方(以下称甲方):______
债权受让方(以下称乙方):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丙方):_____
为妥善解决甲、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
一、甲方将甲、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借据确定的债权以_____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质押车辆(厂家及牌号_____,车架号_____,发动机号_____)交于乙方。
二、乙方向甲方支付了上述约定的借款_____元后,甲方将借据、收据原件及质押车辆交付乙方,乙方享有甲方对丙方的一切债权权利。
三、丙方同意甲方将该债权和质押车辆转让给乙方,并直接向乙方偿还借款,与甲方再没有任何法律关系。
四、本合同经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