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代为甲方保管的会计档案遗失、缺损,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实际损失。
十一、委托双方合同到期续签、变更及终止应当办理的事宜
1、本合同期满,乙方应于合同到期前2个月内通知甲方,若甲方同意继续合作,可共同协商约定时间,乙方则安排相关人员与甲方签订续签合同;
2、合同续签需以乙方当期最新服务报价方案标准重新进行核算计费,所选服务内容及收费产生较大变动的,基于甲方利益保障,可选择重新签订最新版本合同;
3、本合同期满,如甲、乙双方不再延长协议,应由双方会计或代表在场的前提下,进行会计交接仪式及签署相关声明;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以备甲方重新安排财务工作或以便乙方为甲方提供完整的会计代理档案;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履行提前告知义务,违约责任按相关法规由违约方承担。
2、甲方合作期内无故终止合同,定金不作退还且进行资料交接之前须缴纳违约金三个月的记账费用。
3、若甲方拖欠乙方代理费达2个月,视甲方主动终止本合同。乙方将停止继续为甲方提供任何服务,由此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所欠费用结清后,归还甲方相关资料;
4、任何形式的合同终止,甲方没有及时进行交接的,乙方可为甲方保管会计资料最长2个月,同时产生每日百分之一乘以月代理费的保管费,超过2个月的,乙方将自行处理会计资料。
十三、未尽事项的处理
1、本合同未尽及变更事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其他服务,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中注明所提供的财务服务项目中每个项目为必选的服务,甲方可根据企业自身经营情况仅选择办理其中部分项目,并经协商单独计费,但由之造成乙方无法完全行使财务服务职责及义务的后果需由甲方承担,且甲方无法享受全套财务服务对应的权利。
十四、补充说明
XX
十五、补充服务事项
XX
十六、合同份数及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贰份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七、双方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单位)____________
本代理记账合同依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帐,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时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____年____月到____年____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一、委托范围
1、业务范围(请在以下事项中选择):
(A)建帐;(B)代理记账(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帐薄)(C)财务管理咨询;(D)税务相关事项(国地税报到);(E)代理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F)清理乱帐;(G)协助企业开立银行帐户;(H)协助企业开立员工工资帐户;(I)协助建立各种财务制度;(J)地税网上申报;(K)出具会计报表、税务报表、填写税收缴款书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代理记帐工作。甲方在每月30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出示银行对账单)。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甲方并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及时准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