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房屋院落(包括:正房间、厢房间)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该院落具体位置为:
东邻:西邻:
南邻:北邻:
登记长度为:米、宽度为米,面积共平米。
二、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转让,附属物包括:
三、、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元。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在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五、本合同生效后,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违约金。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愿意赔付乙方全部转让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七、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村委会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印)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年月日
乙方(买方):(印)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年月日
村委会意见:
村委会盖章:年月日
签订时间:
签订地
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位于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根据我国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相邻为,建筑面积,北屋,东屋,西屋,南屋,院落面积为,房屋登记在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或已征得其他权利享有人的同意,拥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