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相应有关部门的管理费用;在租赁期,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门面房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3.擅自在房屋内组织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非法活动;
4.欠租金累计达半个月;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按交纳年度租金的50%的金额向对方赔偿违约金。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提出问题方向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仲裁或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