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五)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装修、卫生间、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双反约定价钱付款,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给甲方定金 。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二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 年 月 日,付人民币 万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 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甲、乙双方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
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就房屋买卖方面产生其他法律纠纷。
第七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甲方全部结清。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南华县兔街镇咀孜村民委员会,大地村村民小组早谷田张开兴简称甲方。
乙方:南华县兔街镇半坡茶厂李正成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早谷田,国有房地产借用一年,用于兔街信用社,借贷款三十万抵押房产证。
二、乙方如不按时偿还贷款,给甲方带来损失时,半坡茶厂厂房、机械设备、茶园、核桃甲方去处理拍卖赔还贷款。
三、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支付给对方借贷款总数的50%违约金。
四、以上合同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户主兔街镇咀孜村民委员会大地早谷田张开兴 乙方:兔街镇半坡茶厂长:李正成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____年9月19日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二、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