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劳务费结算
8.1.劳务费每七天为一个结算期(注:押七天劳务费)。
8.2.劳务费以现金结算。
8.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劳务人员,工作时间因甲方工作量而定。
8.4.达到甲方所要求的产量,甲方必须支付乙方劳务人员全天劳务费,达不到按实际发生件数核算。
9.违约责任
9.1.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劳务费。
9.2.因甲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立即终止,甲方支付乙方所完成产量的劳务人员的劳务费。
9.3.因乙方违约,甲方不予以支付任何劳务费用(注如因甲方厂里原因造成乙方违约,甲方必须支付所有劳务费用)。
10.争议解决
10.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
11.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账清后自动失效。
11.2.如因外界原因甲乙双方不能再履行本合同,须提前3天通知对方。
12.补充协议
12.1.在合同执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合同份数
13.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