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生效后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义务或者保证及承诺,即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其他约定
1、伤害、死亡的补偿,除此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乙方在提供劳务期间,乙方因病请假,甲方不支付劳务费,且医疗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治
疗期限超过本协议期限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3、因乙方违规、违纪、不服从安排、严重过失等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聘用期间发生的各种医疗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附声明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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