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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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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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
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年,自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借款期限届满以后,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延长。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
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
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借款利率。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按(月/季)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每季度末月20日)。
3.首次付息日为年月日。
如付息日非乙方工作日,则顺延至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
借款期限届满时,当次利息与本金一并清偿。
第四条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一次性偿还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以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五条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六条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的担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