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股东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股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5、纠纷的解决
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股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股东债务先由公司股东财产偿还,公司股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为据,按比例承担。
六、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股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股东,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的业务。
3、禁止公司股东再加入其它公司股东。
4、禁止公司股东与本公司股东签订合同。
七、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50%。
八、公司正常运营后,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由方单独供应。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3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年月日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