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一次性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五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房屋出租用途
房子出租后,乙方只能用于居住,不得用来经营。
如若用于经营,则必须另行商议租金。
如若有违,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退还租金。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第九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作为押金。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签字):_____
乙方(签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