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第三条: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付款方式签约本协议后乙方一次性付完全给甲方。
第五条: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
第六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签约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住房面积赔偿及地上物赔偿等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果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签约后该房屋与甲方再无任何责任关系,一切均由乙方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住址:
乙方(签字):
住址:
公证人(签字):
签订日期:
房子租赁转让协议书7
出租方(甲方):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南宁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
1-1.甲方将座落在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的套内使用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只用于个人居住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为五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5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以协商后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4-2.经双方协商决定,租金采取如下方式收取:
房租采取按月交纳的方式收取,乙方应分别在月日前交
纳年月房租(每月房租人民币元整,大写:)。
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给乙方开据一份正式收据。
4-3.租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银行卡账户名:;开户银行:;银行卡号:),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按时交纳租金,如不能按时交纳,每逾期一天,则甲方有权每日按月租金的0.5%收取滞纳金,如超过15天,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保证金
5-1.为确保房屋及其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限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5-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给乙方开据正式的收据。
5-3.租赁期满后,乙方迁空自己物品,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付清所应付费用,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