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5%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1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1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生效及其它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协议篇5
出租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租车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
本合同所指的租赁物是汽车和车牌号码。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年复一年。租赁期限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寿命,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一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租手续。
3.甲方在租赁期内转让租赁物的,应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业转让后,本合同对新业主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聘请甲方作为司机,支付给甲方的工资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给乙方的租赁物业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已办理相关运营许可手续。如果乙方因租赁物的质量缺陷而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