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清偿债务后,甲方应在债务人清偿之日起10日内解除抵押权。
第四条抵押物的出租收益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2、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前(包括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抵押物产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出租等)均由甲方收取并抵偿相应金额的债务,乙方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甲方代为收取相关收益。
第五条抵押权的实现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甲方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
(2)乙方未按第四条第2项约定,将抵押物产生的所有收益交收甲方。
第六条保证条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抵押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抵押人对抵押物的情况作不实陈述与保证的;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2、抵押物经处置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乙方为债务人提供连带保证。
第七条争议解决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项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均需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乙方违约致甲方起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法院诉讼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条款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抵押合同范本通用6
贷款人(甲方):签约地点:广西南宁
借款人(乙方):签约时间:20xx年月日
鉴于乙方向甲方借款,并以其合法所有的汽车抵押,现就乙方偿还借款和甲方债权实现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双方承诺共同遵守:
1、借款金额、利息及期限:
1.1、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1.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3、借款按照每天为一个计算周期,每个借款周期内的利息为借款金额的%,每个借款周期内的综合管理费为借款金额的%,每个借款周期内的停车费为元。
1.3、借款期限内,乙方须在每个借款周期到期当日支付利息、综合管理费、停车费等款项,乙方逾期缴付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款项总额的违约金。
1.4、借款到期后,乙方须在借款期限到期当日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综合管理费、停车费等费用,乙方逾期缴付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款项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质押物:
2.1、乙方同意将其合法所有的汽车(车主:,车牌号码:,车架号:发动机号:)作为本合同项下所有借款本息和综合管理费提供质押担保。
乙方交给甲方的资料物品有:①行驶证;②汽车钥匙把;③身份复印件;
④其它:。
2.2、质押车辆行驶公里数:公里。
2.3、甲方会将质押车辆放置到专门的车库保管。
质押期间,因车辆移库所需,在乙方还款提车时,乙方允许质押车辆的行驶公里数跟质押车辆时记录的行驶公里数有100公里以下的浮动。
车辆质押期间,车辆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全部由车辆原购买的商业保险承担。
2.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各项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