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市房屋转租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转租情况
甲方出租房屋与乙方,并同意乙方将自己位于市的房屋转租于丙方
使用;并保证丙方同等享有乙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并同意转租市的房屋与丙方,并同意将其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合法享有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与丙方。
丙方次承租乙方房屋,并同意享有乙方在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亦承担乙方在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用
在丙方房屋租赁期间,甲、乙两方均同意并授权丙方使用户名为:的水、电单据至有关部门缴纳相关费用,由所缴部门开具发票于丙方。
三、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四、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