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装修工程款汇入长沙市芙蓉区家辉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账号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合同书样本8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3、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装修房屋合同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4%)元;
8、其它费用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行计算。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
付给乙方。
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由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