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付:甲方应于签订合同后____内,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返还:租赁期满之日,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或合同期满后___日内,乙方须将该房屋按约交还给甲方,该___日乙方不得用于使用,只能用于撤场和清理物品,并清缴费用,该___日不计算租金。
(四)该房屋内装饰、装修物及相关添附物系乙方增设的可回收部分的,由乙方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或合同期满后____日内自行拆回并承担有关费用,乙方添置的家具、家电可由其自行收回,甲方的家具、家电等物品须归还给甲方,如果在该___日期满承租房屋内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购置交付的家具、家电及日后乙方装修部分中不可回收部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拆除或处置。
(五)乙方确保甲方原有家具、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该房屋及所属设施使用过程中,房屋、设施及家电(仅限于甲方购置交付的部分)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如房屋、设施及家电出现需维修情形的,在乙方电话、短信告知甲方后,甲方仍未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有权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逾期未支付的,乙方可先行在其应付租金中扣除。
(二)乙方在租赁房屋期间,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安全法使用水、电等,因违反国家规定的安全使用法所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及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甲方有故意或重大过错的除外。
(三)乙方须对甲方原有的装修、设备保持完好无损,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如甲方将该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导致乙方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的,甲方将乙方缴纳未实际租住期间租金退还给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按剩余租赁期限返还乙方相应的租金: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2.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4.其他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
5.擅自转租、分租、联合经营的。
6.对房屋内物品造成损坏不能恢复原状的。
7.逾期交纳租金超过____日的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若因一方的原因导致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或构成违法、违规行为的,导致另一方对第三方产生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行为所致债务、对第三方的违约责任等)或被行政部门等机构处罚,由违约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守约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守约方首先向第三方承担了法律责任或接受了行政机关的处罚,违约方应进一步对守约方的一切损失进行等值的补偿。
(二)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致使解除合同的,乙方已支付的房租不予返还,并按年租金的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已支付的房租不予返还,并按年租金的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致使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剩余租赁期限返还乙方相应的租金,并按年租金的__%的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应按年租金的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特别约定外,违约责任按《xxxxxx》规定处理。因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