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9条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
9.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装修合同范本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就本项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与宿舍楼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线路图。
第2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承包金额
本工程统包价,合计总造价人民币陆拾五万万元(¥65万元)。
本合同价格为一次性报价,除经甲方更改设计或变更及双方书面确认增加的项目外,结算价款不作调整,但是因乙方多算、重复计算的工程量或在工程量清单中包括但甲方书面通知不需要施工的该部分工程量应当从总造价中扣除。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明细。
第3条工期
3.1本工程的总工期为10月15日完工。
3.2施工工期不得顺延,除非遇下列情况并经甲方代表和监理签字认可:
3.2.1因施工图纸修改(甲方提出修改),影响进度且增大工程量及修改(变更)设计通知书未能在该修改(变更)部分施工开始前3天送达乙方签收而影响进度。
3.2.2遇不可抗力而造成停工者。
3.2.3因连续6小时停水、停电或一周内停水、停电累计24小时以上。
3.3影响工期的情况一旦消除,乙方应当立即复工。
因乙方原因导致正常停工时间增加的,乙方应当就该增加的停工时间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4条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
4.1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甲方支付工程造价20%的工程预付款,即¥万元。
4.2根据乙方报送的工程总进度计划,装修工程完成并经甲方签认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60%的工程款,即¥39万元。
4.3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甲方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20%,即¥万元。
第5条奖惩条款
5.1以合同工期为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罚金人民币1000元。
5.2乙方一次性提前提交给甲方自购材料的明细数量,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概不负责。
第6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相关条例确定。
第7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8条本合同在双方授权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后附工程量及报价清单(附件1)和装修施工图(附件2)、效果图(附件3)、线路图(附件4)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