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是由债务人处理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业务而形成的主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为20____年12月4日至20____年12月31日。
二、担保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是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和复数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信费、律师费等。
)以及主合同所有债务人应付的其他费用。
三、担保方式
3.1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的债务人不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在履行还款义务时,如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索赔,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的担保),乙方有权选择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优先权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对乙方的保证责任不由任何其他方承担影响担保的,担保责任不由乙方向任何其他担保人主张或执行。
诉讼/仲裁/强制执行是前提。
如果乙方以任何理由放弃或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应提出要求要约的担保及担保顺序的变更导致上述事项担保下的优先受偿权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会被免除或减少。
3.3如果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权提供担保,并不意味着该部分债权将被清偿为相应减少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的担保金额范围内对主合同进行担保该项下的未清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四、保证期
4.1甲方的保证期为独立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4.2前款所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每笔债务的到期日;还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提前到期的日期。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其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并有合法担保人资质和偿付能力,自愿承担和履行担保责任。
5.2甲方保证本合同由甲方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签署。
经本级主管部门或甲方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主管机构批准,并取得有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甲方及其资产的任何约束力。
本条款或协议不得违反甲方与其他人签订的任何担保协议、其他协议及任何其他权利,甲方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协议和承诺的内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晓并同意主合同的所有条款,并自愿向主合同债务人提供担保,保证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连带清偿义务。
5.6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出自身的担保能力。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和监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将在以下方面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合资、兼并(或合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解散(或撤销)、重组和解。
乙方应在自身制度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担保责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经宣布关闭整改后关闭。
自身制度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如被宣告解散(撤销)、被申请重组、破产等。
发生足以危及乙方正常经营和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10甲方变更住所、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服务声明和其他信息。
6.2主合同项下主合同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如果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债务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七、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履行。
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为此进行赔偿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合同的效力
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