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权变更登记完毕当日,甲乙双方按公司管理制度办理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公司的证书、、印鉴、批件、及其他资料、文件的交接(以下简称交接)。
2、在双方交接时,由双方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作废公司原、印鉴并启用新的、印鉴。
新旧印模式鉴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留存一份。
3、公司财务帐薄等相关财务资料和文件不齐备,乙方同意甲方仅就公司现有资料和文件向乙方移交。
4、在合同生效日至交接完成期间,对公司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双方应共同作出妥善处理。
第五条交易费用的承担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因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和支付,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向税务等相关部门缴纳。
若发生税务等部门向甲方追缴的情形,甲方可在缴纳前要求乙方缴纳,或在缴纳后向乙方要求支付所缴纳的税费。
第六条甲方保证及承诺
1、甲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甲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甲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2、甲方保证对其所持公司的%的股权享有完全的权益及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亦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若有第三方对甲方转让股权主张权利,由甲方负责予以解决。
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期间,不置换、挪用公司资产,公司资产性质不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不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业务。
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任何文件、支出任何款项。
4、公司在交接前的对外借贷及担保所产生的民事债务由甲方承担。
5、公司在交接前不涉及拖欠职工工资及欠交社保费用之情形,也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
6、公司在交接前未收到工商、土地、税务等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口头或书面通知。
7、甲方对乙方公司交接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1、乙方保证其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保证有足够资金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收购及付款义务。
2、乙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乙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乙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3、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所述条件下购买甲方所持公司%股权,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4、交接后公司新发生的债务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
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股权变更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甲方所做的保证和承诺,乙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乙方所作的保证和承诺,甲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十一条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及股权转让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的,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起诉,或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