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内各项目工程验收后,由乙方编制工程结算书,决算编制执行现行的相关定额、取费标准。材料价格按广元市造价部门发布的同期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执行,没有发布的材料价格由双方另行签定协议确定。
4、工程交工后,由乙方编制工程结算报甲方,甲方委托具有法定审核资质并经审计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审计结论作为工程款的结算依据。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
乙方每月25日将当月完成的工程量上报甲方计量,甲方在次月5日前按核定计量的35%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五、建设项目交工后的回购
1、工程计量剩余65%由乙方垫资的工程款项,从项目交工之日起,由甲方分36个月回购;回购款支付的时间和比例如下:
2、如甲方建设资金到位,可进行提前回购,资金占用费计算的止点时间为:乙方的垫资款项(含资金占用费)结清之日。
六、工程建设管理
1、乙方负责总承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如需分包,需经甲方同意。
2、甲方负责工程的征地、拆迁、杆线迁移、土源、临时用地等工作,临时用电、用水接驳点提供至用地红线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其在当地施工所需要的手续,在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上述工作中产生的除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用以及进入预算内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工程开工前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进驻施工现场,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施工中的各有关地方矛盾。同时为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为乙方准备好施工所需的各种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应按照巳审批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相关施工规范施工,自觉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并符合施工规范。
6、乙方施工期间要抓好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7、在每个项目工程完成施工合同约定内容的十五日内,甲方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在工程交工后保质期内,如存在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条件修复或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
8、乙方在施工期间如发现需变更设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驻地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和业主确认后,甲方在七天内组织有关部门做出书面答复,如因答复不及时影响乙方施工,乙方工期顺延,并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安全生产与质量保证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
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合格质量等级标准。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约定严格执行协议各项条款,并在本框架协议内签订单项施工合同。
2、若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拖延工期,乙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合同工期,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单项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的违约赔偿金。
3、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延误工期,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合同工期,每拖延一天向乙方支付单项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的违约赔偿金。
4、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保证金、回购款和资金占用费,甲方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九、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体执行在不违背本协议主要原则下以单项工程项目协议为准。
甲方: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项目融资合同范本3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信息真实可靠。
三、甲方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
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