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共同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对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有权重新分配,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
六、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男方户籍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女方:
签名: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