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其他
1、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
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2、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范本2
甲方:
乙方:
甲方将TJ12标段的挡土墙施工劳务费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本着平等、信任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合同: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量
一、工程概况
1、挡土墙施工处于公路水沟边,土质为新填起来较松软。
应注意雨水及山沟流水,护面墙、挡土墙采取浆砌片(卵)石(含沟缝灌浆或抹面)。
预埋排水管,低值易耗材料。
直至交工验收等一切人工费,(甲方只提供模板、架杆、斗车、振动棒、搅拌机和生产产品的材料,其余材料均包含在单价内,由乙方负责)。
2、各挡墙断面设置不一样,具体方量以实际方量为准。
合同内容
二、甲方以清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工程承包价以护面墙、挡土墙砌筑,勾缝或抹面,预埋排水管直至交工验收等一切人工费,每立方米元/m3大写:计算,总方量以实际丈量为准。
三、付款方式,每月路基队支付甲方工程款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给乙方(指完成的合格工程),其余工程款待整体挡土墙或护面墙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15%,余下的作为保证金待整个工程(指乐雅高速公路TJ12标段所有结构物、护面墙、水沟等)完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指派工程施工监督人员对乙方进行质量监督及相关指导。
2、当施工时遇到地界纠纷不清时由甲方负责协商。
3、监督人员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有权责令施工停止或返工。
五、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因工程为清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有关施工中所需要的小型机具,工具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要保证挡土墙的砌筑牢固性、安全性,若在一年之内有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一切损失。
3、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乙方负责看管,如有丢失,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六、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如有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