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签订日期: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简单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6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将宅基地一幅其土地使用权,和该宅基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有偿性转让与乙方作为修建住宅之用地,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现就有关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的相关事宜自愿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宅基地位置及基本情况:
甲方宅基地坐落于,宅基地0.78亩。土地使用证号:字第号。占地面积520平方米,所建房屋195平方米共6间(砖混结构)转让给乙方所有。
二、转让金额:
双方议定此幅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金额,现价为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00元)
三、付款方式:
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年月日前乙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甲方,甲方并于年月日前交付房屋及土地使用证于乙方。如因甲方原因,该房屋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意买售该房屋,甲方定金不予退还。
四、产权归属:
协议双方签字付清全款之日起,该幅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属归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将该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再次转让买卖、租赁、转借或调换使用。乙方有权在此幅宅基地上建造和改造房屋,并拥有对此幅宅基地上建造和改造房屋的'租赁、转让权,甲方本族及异性人等无权干涉、争议。在乙方修建房屋过程中,所需水、电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当日之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甲方违约必须在原转让金全额的基础上加倍赔偿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收取乙方的转让金全额不予退回乙方,作为抵消乙方违约金。
六、因上述宅基地、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及房屋如遇国家需要、拆迁或被政府征用所得补偿或赔偿,由乙方所有,需甲方提供相关手续,甲方不得推辞。因政府对甲方农转非户口进行安置及保障类的补偿或赔偿由甲方所得。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上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过程中一经双方签字、按手印既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简单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7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甲方亩地转让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土地四至
东至为界,西至为界。
南至为界,北至为界。
二、转让土地面积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面积为亩。
三、转让金额
本次转让金额按每亩()计算,共计元整,作为征地补偿费。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四、其他规定
1、乙方在付清协议规定款项后,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权自行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干预。
2、若乙方需要办理土地所有权手续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办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若国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门占用该地块时,由于乙方已经付给甲方征地补偿费,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补偿费及其他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五、转让期限